
什麼情況適合申請上門照顧服務?
- 長者如果體力不足,覺得在自理及處理家務上十分吃力,需要別人協助保持個人及家居衛生
- 家中沒有人可以分擔家務和煮飯
- 長者行動不便,但希望在家安老
- 長者日漸體弱,而且未能適應到中心參加活動
- 照顧者的壓力雖不算大,但仍需要有人分擔一下繁瑣工作,可以稍稍休息
- 其他情況如獨居長者、以老護老的家庭、照顧者因事未能照顧長者等等

政府資助服務
- 年滿60歲的長者,通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後可申請社會福利署的「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及「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
- 政府資助服務收費相對便宜,但輪候時間較長,建議盡早申請。
(根據社署2020年6月的統計數據,家居照顧服務的平均輪候時間為12個月,但須留意各區的輪候情況都不同。)
- 申請途徑如下:
- 住在家中的長者
聯絡長者居所區內的長者中心 - 留院中的長者
聯絡駐醫院的醫務社工協助申請 - 在院舍的長者
聯絡區內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 住在家中的長者
申請政府資助服務的注意事項
- 要為長者申請政府資助的照顧服務,長者必須先通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 ,評估長者健康及護理需要,並且符合資格才可開始輪候服務。

- 統一評估的有效期為12個月,評估結果如在獲得服務前逾期,長者需要重新接受評估。能否申請到獲配對的服務以最新的評估結果為準。
- 如長者不需要特別護理,屬於「普通個案」,只需一般起居飲食和清潔照顧,可以無須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 直接向服務機構申請。
- 資料來源:
- 耆智同行
- 社會福利署
更新日期:2020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