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適合申請入住院舍?
- 長者日漸體弱,需要更多和更深入的護理照顧
- 家中沒有人可以照顧長者的起居飲食和日常護理
- 家中環境不適宜照顧行動不便的長者,或難以作防跌或輪椅通道的改裝
- 其他情況如獨居長者、以老護老的家庭、照顧者因事未能照顧長者等等
- 等待外傭到港前可考慮申請短期住宿

服務內容







私營 / 社福機構服務
- 市面上有不少長者住宿照顧服務,是由私營院舍和社福機構自負盈虧提供的。
- 相對政府資助服務而言,輪候時間較快但收費或較高,長者及其家人可因應長者的情況及家庭財政狀況選擇所需要的服務。
- 部分護理安老宿位可以使用院舍券,有助減輕照顧開支,詳情請看:院舍券
- 了解更多:選擇院舍的小貼士
- 了解更多提供相關服務的公司或社福機構
- 656全港資源整合
- 篩選全港非政府資助的「安老院舍服務」
- 如對服務有任何查詢,請直接聯絡該公司或社福機構
- 社會福利署長者資訊網
- 656全港資源整合

政府資助服務
- 年滿60歲的長者,通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後可申請社會福利署的護理安老院或護養院。
- 政府資助服務收費相對便宜,但輪候時間較長,建議盡早申請。
(根據社署2020年5月的統計數據,平均輪候資助護理安老及護養院宿位的時間均超過24個月,但須留意各區的輪候情況都不同。)
- 申請途徑如下:
- 住在家中的長者
聯絡長者居所區內的長者中心 - 留院中的長者
聯絡駐醫院的醫務社工協助申請 - 在院舍的長者
聯絡區內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 住在家中的長者
申請政府資助宿位的注意事項
- 要為長者申請政府資助的照顧服務,長者必須先通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 ,評估長者健康及護理需要,並且符合資格才可開始輪候服務。

- 統一評估的有效期為12個月,評估結果如在獲得服務前逾期,長者需要重新接受評估。能否申請到獲配對的服務以最新的評估結果為準。
- 照顧者可能經常聽到「買位」(全名:改善買位計劃),所指的是政府向私營安老院購買宿位,在輪候資助護理安老宿位中的長者可以選擇「買位」下的資助宿位。

護理安老院的入住長者一般為:
- 在「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被評為中度缺損而未能自我照顧起居,需要有限度的護理照顧
- 可利用步行輔助器或輪椅走動

「護養院」的入住長者一般為:
- 在「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被評為嚴重缺損,健康情況穩定,仍需要定時的基本醫療和護理照顧,但暫無需要入住療養院
- 身體長期殘疾,行動時需要協助

「療養院」的入住人士一般為:
- 患有慢性疾病、末期疾病或嚴重傷殘的長者/殘疾人士
- 未能在社區接受適切的照顧,需要在醫院環境接受長期和高度的醫療護理
- 入住療養院一般是經醫院轉介
- 如想了解更多,請向駐醫院的醫務社工或醫護人員查詢
- 資料來源:
- 耆智同行
- 社會福利署
- 醫院管理局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