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設醫療指示安排指南!詳解預設醫療指示申請方法、好處及公私營收費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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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醫療科技越來越先進,但對於晚期病人來說,做盡所有治療並不一定等於最有尊嚴、最合心意的選擇。不少照顧者和長者近年開始關注預設醫療指示,希望仍然在清醒時,預早為自己規劃臨終照顧,減少家人的壓力和矛盾。本文介紹預設指示的基本概念、在香港的法律效力,說明預設醫療指示的好處、申請方法,以及公營與私營機構之間預設醫療指示收費差異,以及可選的服務機構。
什麼是預設醫療指示?

預設醫療指示(Advance Directive,以下簡稱為預設指示)是一份由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在清楚了解自己病況和選擇的情況下,預早以書面形式訂立的醫療決定,主要針對「病情不可逆轉,而且已經無法自行表達意願」時,自己對維持生命治療的取捨。根據香港政府及醫管局的文件,訂立預設醫療決定的人必須年滿 18 歲,訂立時具備精神行為能力,並在沒有受到不當影響或壓力下作出決定。
現行香港法律下的效力
政府已於 2024 年通過《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第 651 章),預計由 2026 年 7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為市民訂立及執行預設指示提供清晰的法律框架。根據普通法原則,成年人在具備精神行為能力時,有權拒絕任何醫療處置,包括可維持生命的治療,只要他在知情情況下清晰表達意願,醫護人員一般需要予以尊重,而新條例會進一步鞏固這些安排。[1]隨着新法例實施,一份合資格見證而且內容清晰的預設指示文件,將在香港醫療體系內獲得更具體的法律保障,醫生會視為病人預早作出的拒絕治療決定並依法處理。
維生治療的定義
根據政府及醫管局文件,維持生命治療(life-sustaining treatment)是指用於延長病人生命的醫療措施,包括心肺復甦術(CPR)、插喉接駁呼吸機、強心藥物、某些情況下的人造營養及水分補給等。預設指示的訂立人可以選擇在病情已到末期、處於持續植物人狀態、不可逆轉昏迷等情況下,是否接受或拒絕上述維生治療,以免在臨終階段只剩下延長死亡過程而非改善生活質素。
預設指示與平安紙、持久授權書有何分別?
很多人會將預設指示、平安紙(遺囑)、持久授權書混為一談,其實三者處理的是不同範疇的決定:
| 文件類型 | 主要內容及目的 | 涉及範圍 | 生效時間 | 是否與醫療決定有關 |
| 預設指示 | 預早訂明在病情不可逆轉且失去表達能力時,對維生治療等醫療措施的取捨。 | 醫療及晚期照顧 | 在符合文件所列病況、且本人失去決策能力時生效。 | 是,直接指導醫療團隊如何處理治療方案。 |
| 平安紙(遺囑) | 安排身後財產分配、監護人選擇等身後事。 | 資產、家人安排 | 立遺囑人逝世後才生效。 | 否,與醫療決定無直接關係。 |
| 持久授權書(EPA) | 指定一位或多位代你處理財務及與財產有關的事務,即使你日後喪失心智能力,授權仍然有效。 | 財務及資產管理 | 在喪失心智能力後,經註冊程序後持續生效。 | 否,本身不涉及醫療取捨決定。 |
設立預設醫療指示的 3 大好處
照顧者和長者可能會問,是否值得花時間處理文件、約醫生見證?以下是設立預設指示的 3 大好處:
幫助病人真正掌握醫療決定權
當一個人仍然頭腦清醒、有精神行為能力時,可以透過預設指示,以書面方式交代自己在末期或不可逆轉病況下,對維生治療的取捨,讓醫護團隊有清晰依據,知道病人本人的選擇是什麼,令醫療決定不再只是家屬或醫生之間的討論,而是圍繞病人早已表達的價值觀和意願作判斷,實踐真正的醫療自主。
減輕家屬在生死關頭的壓力和內疚
如果病人突然病危或惡化,醫生往往要在很短時間內向家人解釋不同治療方案。如果事前已辦理預設醫療決定,家屬可以根據文件內容作決定,明白這些安排是病人早已在清醒時深思熟慮後的選擇,較容易接受結果,而不會一直懷疑當初是否自己做錯決定。
協助醫護團隊作出清晰決定
當病人已訂立預設指示,醫護團隊在考慮是否繼續使用較強勢的維生治療,例如插喉、電擊或大型儀器維持生命,醫生可以按病人早前書面表達的意願配合專業判斷,在全力搶救和避免無謂治療之間,較清楚地拿捏界線,減少臨床上的兩難局面,同時為病人和醫護人員提供多一層保障。
相反,如果沒有任何預設醫療決定,醫護人員往往要在家屬意見分歧、又無法確認病人想法的情況下作出重大決定,更容易引起爭議、誤會甚至投訴。在這些情況之下,病人有機會接受了一連串只延長痛楚、未必符合其價值觀的治療,醫護團隊本身亦背負很大壓力。

預設醫療指示的申請方法及詳細流程
很多人以為申請預設指示十分複雜,事實上它的程序清楚、步驟有序,重點反而在於你是否已經考慮清楚自己的意願,以及有足夠時間和家人好好商量。以下是申請步驟:
步驟一:了解概念及與家人初步溝通
透過醫管局指引及社福機構的資源,了解預設醫療指示的基本概念、法律基礎,然後與家人、照顧者及陪診親友溝通,讓他們清楚你的意願;如仍有疑問,可再參加講座或尋求一對一諮詢,加深理解預設醫療指示的好處和限制。
步驟二:與醫生詳細商討
預約主診醫生,醫生會評估你是否具精神行為能力,解釋預設指示的內容、風險及日後可以更改或撤銷的方式;你亦可在會面前預先列好問題,例如不同治療方案在末期的實際感受,以及拒絕維生治療時可獲得哪些紓緩照顧。
步驟三:填寫文件及安排見證
充分理解後,你可以按照醫管局表格或機構範本清楚寫明個人意願,並在兩名見證人在場的情況下簽署文件,其中一名必須為香港註冊醫生,負責解說及確認你是自願作出決定;簽署時需由你親自寫上全名及日期,兩名見證人亦應即場簽名並註明其身份。
步驟四:存檔及通知相關人士
文件完成後,應將正本妥善保存,並把副本交予主診醫生、家庭醫生或相關機構存檔,同時告知家人、照顧者及陪診親友;若是在醫管局醫院簽署,亦可要求醫護人員在臨床系統加註標示,方便日後於公立醫院就醫時查閱和跟進。
以上涵蓋預設指示的主要申請步驟,無論你選擇在公立醫院處理,還是透過私營或社福機構協助,流程都大致相同。

醫管局及私家醫療機構申請途徑
申請預設醫療指示大致分為兩類渠道,一是透過醫管局系統處理,二是找私家醫生或與社企合作的醫生協助,每種做法各有考慮:
- 醫管局(公立醫院/門診):優點是系統已有標示功能,且費用僅為普通門診費,較為經濟。缺點是公營醫療資源緊張,醫生未必有充裕時間進行深入價值觀討論。
- 私家醫生/私家醫院/專門機構合作醫生:醫生能預留較多時間討論,亦有部分機構提供一站式服務(諮詢、文件草擬、見證)。雖然收費較高,但能換取更個人化的配套與溝通支援。
無論選擇哪一種途徑,關鍵都是確保自己真的理解內容,而不是為了完成一份文件而倉促簽署,建議你在申請之前,同時衡量時間、預算及對於解說深度的需要。
預設指示見證人資格要求
根據醫管局指引及政府對新法例的安排,預設指示的見證人一般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 見證人人數:須有兩名見證人同時在場見證簽署,其中一名必須為香港註冊醫生,另一名為已年滿 18 歲的成年人,且精神健全。
- 醫生見證人的角色:醫生須向訂立人清楚解釋預設指示的內容、可能後果,並評估訂立人在簽署時具備精神行為能力,亦沒有在壓力或誤導之下作出決定。
- 避免利益衝突:兩名見證人都不應是文件的直接受益人,例如不是訂立人遺產的主要繼承人或保險受益人,以免將來引起利益衝突爭議。
若家屬或照顧者不確定自己是否屬於利益攸關人,可以由沒有利益關係的朋友或在場的醫護人員擔任另一名見證人。如你計劃申請預設指示,記得預先問清楚醫生或機構會否提供第二位見證人,或需不需要自己帶同另一位沒有利益衝突的親友一同簽署。

公私營機構預設醫療指示的收費模式
市面上提供預設醫療指示服務的機構,收費由幾百元至數千元不等,視乎是否連同諮詢、法律文件、上門服務或多份副本等。以下表格為示例整理,實際收費仍須以相關機構的最新公佈為準:
| 類型 | 收費模式概覽 | 特色 |
| 醫管局(公立) | 主要支付門診/專科診症費(例如每次數十至數百港元),本身不額外收取簽署的文件費。 | 成本較低,但時間較緊絀,視乎主診醫生安排及服務量。 |
| 私家醫生、私家醫院、私營醫療中心 | 按診症費及文件見證服務收費,一般為每份數千港元,視乎個別醫生及服務範圍。 | 會詳細解說,部分醫生會配合律師或機構作整套生前規劃。 |
| 非牟利機構、社企 | 單次收費大約由一千多至數千港元不等,個別更會按需要額外收取核證副本費用。亦有計劃在基金或政府資助支持下,為合資格個案提供減費甚至全免的服務。 | 會詳細解說,程序清晰、一站式跟進預約、文件填寫及見證安排。 |
預設指示服務機構

以下三個社福機構及社企提供協助市民了解及辦理預設指示的服務:(資料來自 656 照顧者好幫「搜」平台):
毋忘愛
毋忘愛透過教育、倡議及實踐,鼓勵大眾思考生命意義,並提倡自主管理臨終計劃,包括預設臨終醫療、照顧、喪禮及相關指示,屬於晚期支援服務之一。如你正考慮申請預設指示,可以透過相關活動和資源,讓自己和家人慢慢消化這些議題。
安心三寶
安心三寶是一個線上平台,協助市民訂立「安心三寶」,即預設指示、持久授權書和平安紙,並提供由醫生見證的安排。用家可以透過電腦或應用程式預先輸入資料,再依指示完成見證,對於希望一步到位處理三份重要文件的人來說非常方便。
人一世-平安五寶中心
平安五寶中心由三間社企合辦,提供生前身後事規劃的一站式服務,包括平安紙(遺囑)、持久授權書、預設指示、身後事規劃及生命故事等,中心會透過安排律師、醫生及禮儀師合作,協助市民清楚理解文件內容及流程。中心提供「遺囑、持久授權書、預設指示、身後事規劃及生命故事」套餐,如果同時訂立持久授權書,預設指示辦理費用折扣至約 3,000 港元(正價約 4,500 港元)。[3]
活得自在
「活得自在」提供與生前身後規劃相關的支援服務,涵蓋平安紙(遺囑)、持久授權書、預設指示及殯儀服務等範疇。服務重點是協助市民在仍有決策能力時,預早處理財務及醫療文件,讓將來在面對重病或離世安排時,家人可以按已訂立的文件處理,減少臨急作決定的壓力和爭議。
安然康健服務(葵芳盛芳街)
安然康健服務以晚期支援及居家照顧為重點,包括紓緩治療、平安紙(遺囑)、持久授權書、預設指示、在家離世、殯儀服務及哀傷輔導等,提供結合臨床照顧、文件規劃和情緒支援的服務。
如你不確定哪一種模式較適合自己,亦可以先透過 656 資源整合平台了解不同機構的定位,再按預算及需要作出選擇。
想踏出第一步,656 可以點樣陪你?
預設醫療指示的好處在於,為自己、家人和醫護團隊預先畫好路線圖,讓大家在面對生命最後一程時,都有依據可循。當你主動考慮申請,其實已經為未來的自己和家人預備一條較少痛苦、更貼近個人價值觀的路,同時減輕親人的心理壓力,亦讓醫護人員可以更放心地按照你的意願行事。
「賽馬會656 照顧者好幫『搜』」作為照顧者的一站式支援平台,可以按你和家人的實際情況,和你一起梳理考慮重點,說明預設醫療指示的申請方法、收費,並按需要為你配對合適的醫生或服務機構。若你希望有人先陪你釐清問題、一起想想下一步,可以即時透過 WhatsApp 聯絡 656 專員,我們會免費為你提供個人化的照顧資訊及服務配對支援。
常見問題
1. 預設指示需要律師協助辦理嗎?
不一定需要律師,關鍵是有合資格醫生見證及文件符合法規要求。一般情況下,只要按醫管局指引、由註冊醫生講解並作見證,已可訂立具法律效力的預設醫療決定;如同時處理遺囑或持久授權書,才需要一併邀請律師參與生前規劃。
2. 為患有認知障礙症的家人設立預設指示,有何限制?
只要仍具精神行為能力、明白內容和後果,認知障礙症患者仍可訂立預設指示。由於病情會隨時間惡化,愈早與醫生和家人討論並完成申請,愈能降低日後被質疑「當時是否有能力理解」的風險。
3. 不作心肺復甦術(DNACPR)與預設指示有何分別?
不作心肺復甦術(DNACPR)是醫生基於臨床判斷作出的醫療記錄,預設指示是病人預早簽署的法律文件。前者主要針對心跳驟停時是否做心肺復甦;後者則可同時涵蓋插喉、長期呼吸機及其他維生治療,當中通常會包括不作心肺復甦的決定。
4. 如果家人在最後關頭反對預設指示,醫生會如何處理?
在文件有效及適用的情況下,醫護人員一般仍需以預設指示為依歸。醫生會向家屬解釋病人當日訂立指示的背景及考慮,盡量在尊重病人意願之餘,安撫和聆聽家人的感受,但不應單因家屬反對而隨意推翻決定。
5. 能否更改或撤銷預設指示?
可以,只要本人仍具精神行為能力,便可隨時更改或撤銷。做法可以是重新簽署新版文件,或以清晰書面聲明撤銷舊指示,並通知主診醫生、家庭醫生及家人,回收或標示舊版本作廢,以免日後出現多份內容不一的文件。
參考資料:
1. 醫務衞生局 – 《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
2. 平安五寶中心 – 服務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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