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家過世如何處理?香港在家離世申請程序、處理流程及所需文件 

至親步入生命晚期,能否在自己熟悉的家中安詳離開?只要提前安排妥當,在家善終不但合法,更可以讓摯愛有尊嚴、在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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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親步入生命晚期,能否在自己熟悉的家中安詳離開?只要提前安排妥當,在家善終不但合法,更可以讓摯愛有尊嚴、在熟悉環境告別。本文為護老者及家屬講解香港在家離世的法律程序、在家過世的規劃流程、所需文件,並整理現時香港提供居家安寧支援服務的機構,一站式解答老人在家過世如何處理的所有疑問。 

在家善終的誤解和心理包袱 

許多人對家中離世有根深柢固的誤解,認為在家中過世必然涉及警方調查、遺體解剖,甚至令住宅變成「凶宅」。這些疑慮在華人社會根深蒂固,令不少本來有意在家善終的家庭,最終卻因為誤解而改變了決定。根據「賽馬會安寧頌」計劃委託港大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於 2016 年 1 月至 3 月進行的「香港安寧照顧服務社區調查」,以電話隨機抽樣訪問了 1,600 名 18 歲以上的香港市民,結果顯示 23.8% 的受訪者希望將來能在家中離世,54.6% 願意在家中接受安寧照顧服務。由此可見,市民並非沒有在家善終的意願,只是源於對在家善終的誤解和心理包袱而卻步。 

在家過世合法嗎?香港在家離世的法律程序 

根據《生死登記條例》(第 174 章),在家離世是完全合法的。根據條例規定,如果有人在家自然死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醫生才可以直接簽發死亡證明: 

  • 病人在離世前 14 天內曾接受同一名註冊醫生的診治 
  • 醫生須在病人離世後 24 小時內,親身到場檢視遺體確認死亡 
  • 醫生確認病人屬「自然死亡」,並非因任何非自然原因致死 

只要符合以上條件,醫生便可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家屬可持此文件辦理死亡登記,安排殯儀服務移送遺體,無需警方介入,遺體亦不需解剖。若未能符合上述的條件,在上,該宗死亡個案有可能須呈報死因裁判官,遺體或需接受解剖以確定死因。 

在家離世 vs 醫院離世 

選擇在家或醫院離世並無絕對優劣,最重要是根據病人的意願、家居環境及家屬照顧能力,作出最切合實際的安排: 

比較項目 在家離世 醫院離世 
環境 熟悉、溫馨的家居環境 陌生臨床的病房環境 
家人陪伴 可全天候陪伴,彈性高 受探訪時間及病房規定限制 
醫療支援 外展醫護定期上門,非即時到場 即時醫療支援,24小時護理 
心理舒適度 有助病人安心、減少焦慮 病人可能感到孤立或不安 
法律手續 需提前安排醫生,手續較繁複 由醫院直接處理,家屬手續較少 
費用 視乎服務計劃,部分有政府資助 公立醫院費用較低,私院較貴 
適合對象 家居環境合適、有照顧者支援的末期病患 病情複雜、需即時醫療介入的病人 
安寧在院舍短期支援服務一覽,參考656整合計劃表

在家善終應該做什麼?規劃在家過世的三個流程 

即使與長者確定了在家善終的意願,但許多護老者仍然覺得不知如何處理老人在家過世。以下按「生前準備」、「臨終即時處理」及「身後手續辦理」三個階段,讓護老者可以有條不紊地逐步部署: 

1. 生前準備——居家安寧規劃與必備法律文件 

家屬宜盡早與病人及醫護人員商討,做好準備: 

  • 確認病人意願:與病人坦誠溝通,確認是否真心希望在家渡過最後一程,確保對此達成共識。 
  • 評估居住環境:確認家居空間、衛生條件及遺體日後運送路線是否合適。 
  • 聯絡居家寧養服務機構:聯絡提供在家善終服務的機構,安排上門評估病人情況、照顧者能力及家庭環境。 
  • 建立定期探訪安排:確保同一名主診醫生每兩週上門探視一次,符合「14 天內曾診治」的法律要求。 
  • 預先聯絡殯儀公司:事先了解殯儀館的遺體接送安排,以便在長輩離世後能迅速聯絡。 
  • 準備照顧者心理支援:照顧瀕終病人壓力巨大,家屬宜同時尋求社工或心理輔導支援。 

完成以上的安排後,應備妥以下的法律文件: 

  • 訂立預設醫療指示:病人可按香港法律訂立「預設醫療指示」,列明在特定情況下拒絕接受心肺復甦術等維生治療的意願。此文件需由病人本人(須年滿 18 歲且精神上有自決能力)簽署,並有兩名見證人在場,其中一人須為香港註冊醫生。預設醫療指示在居家安寧環境下具法律效力,但須確保文件存放於醫護人員能找到的位置。 

延伸閱讀:預設醫療指示安排指南!詳解預設醫療指示申請方法、好處及公私營收費對比 

2. 臨終即時處理——長輩在家離世的處理程序 

當長輩在家過世後,家屬應按照以下步驟冷靜處理: 

  • 保持冷靜,不要急於報警:在家自然死亡毋須報警,除非情況可疑(如突發意外)。 
  • 立即通知居家寧養服務機構或外展醫生:透過事先建立的聯絡渠道通知機構,安排醫生盡快上門。 
  • 醫生到場確認死亡:外展醫生使用心電圖機確認病人已離世,並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同時確認死因及是否涉及麻醉藥物。 
  • 清潔遺體(如需要):若病人深夜離世,遺體可能需暫留至翌日才能移動,家人需要學會基本的遺體清潔步驟,調校適當室溫,讓親人有尊嚴地離開。 
  • 注意遺體存放時限:根據香港法例,在家離世的遺體必須於離世後 48 小時內移送至合法存放地點(殯儀館或殮房),請家屬把握時間安排。 
末期患者渴望臨終關懷,熟悉環境與親友陪伴最安心

3. 身後手續辦理——辦理死亡登記與安排殯儀接送 

家屬(須為合資格申報人,如已故者的親屬或在場照顧者)攜帶「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正本」及死者的香港身份證,前往入境事務處死亡登記處辦理,亦可使用「智方便+」應用程式透過網上服務辦理。死亡登記需在離世後 14 天內完成,辦理登記本身免費,如需索取死亡登記記項核證副本(俗稱「死亡證」),每份收費港幣 140 元。 

所需文件清單: 

  • 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 18 )正本 
  • 死者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 申報人香港身份證 
  • 預設醫療指示文件副本(如適用) 

完成死亡登記後,家屬須安排殯儀館接收遺體。由殯儀禮賓司攜帶相關文件,協助辦理移送手續並聯絡殯儀館派遣靈車,務必確保遺體在離世後 48 小時內完成移送。遺體移送後,家屬可視乎安排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請火葬或土葬許可,申請時須一併提交死亡登記核證副本等相關文件。 

香港現行社區安寧與居家照顧資源 

香港現時有多個非政府機構及基金資助的服務,為有意在家善終的病人及其家屬提供全方位的居家寧養照顧,涵蓋醫療護理、社心靈照顧、實務支援及哀傷輔導等範疇: 

聖雅各福群會 – 後顧無憂規劃服務 

聖雅各福群會轄下的「後顧無憂規劃服務」特別針對支援網絡較薄弱的長者(60 歲或以上)及末期病患者,協助他們在能力仍然允許的情況下,預早計劃及訂定殯葬及告別禮儀安排。服務同時提供生死教育及情緒支援,協助長者和家屬在面對生命終結時減少不安與焦慮。 

服務內容:生死教育、小組或個別輔導、殮葬實務資訊及查詢、預先殯葬儀式規劃、家訪及關懷探訪等。 

服務對象:支援網絡較薄弱的長者(60 歲或以上)或末期病患者。 

服務地點:於灣仔設有辦公室,提供面談及諮詢。 

聯絡方法:致電 2831 3230,或透過醫護、社工轉介 

官方網站:https://cc.sjs.org.hk/zh-hant/our_services/detail/47/  

聖雅各福群會 – 賽馬會安寧頌「安‧好」居家寧養服務 

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自 2016 年起推行「賽馬會安寧頌」計劃,資助機構提供「安寧在家」等居家照顧支援服務,為有需要的晚期病患者提供在家安寧照顧的選擇。聖雅各福群會作為「賽馬會安寧頌」計劃的合作機構之一,為有意在家寧養的長者提供一站式服務,照顧其本人及家人在身體、心理、社交和靈性的全方位需要,讓病者能夠安心、自主及在家人陪伴下,於生命晚期保持生活質素,達至「生死兩相安」。 

服務內容:徵狀紓緩與護理技巧指導、情緒及靈性關懷、復康器材借用、後事規劃等 

服務對象:60 歲或以上人士;晚期患者以及其家屬;居住於中西區,灣仔區,東區,南區,深水埗區,葵青區,荃灣區 

聯絡方法:致電 3616 0510,或透過醫護、社工轉介 

官方網站:https://cc.sjs.org.hk/zh-hant/our_services/detail/20/  

聖公會聖匠堂 – 賽馬會安寧頌「安寧在家」居家照顧支援服務 

聖公會聖匠堂亦是「賽馬會安寧頌」計劃的合作機構之一,推展紓緩及臨終照顧服務。服務由註冊護士及社工組成跨專業團隊上門探訪,除了解及跟進病情外,同時關顧病人及家屬的情緒需要,協助他們在熟悉的家居環境中,逐步安排流程,走過臨終階段。 

服務內容:為晚期病患之院友的「身、心、社、靈」需要進行評估,並與院舍及醫院管理局社區老人評估小組合作,提供護理跟進、討論疾病進程、健康諮詢、情緒支援及舉辦圓願活動等。 

服務對象:屯門、元朗及天水圍區的晚期病患者及其家屬 

聯絡方法:致電 2362 0268;WhatsApp 5174 8838,或透過醫護、社工轉介 

官方網站:https://www.skhwc.org.hk/zh-hant/services/hospice-care/  

居家安寧護士、上門照顧服務申請渠道 

以下為提供居家安寧護士及上門照顧服務的機構: 

靈實司務道寧養院 – 安居晚晴照顧計劃 

靈實司務道寧養院承接「賽馬會安寧頌」計劃,開展「安居晚晴照顧計劃」,由紓緩科及老人科專科醫生、個案管理護士、社工、物理治療師、護理員及義工組成跨專業團隊,到服務使用者家中進行評估及定期家訪,讓晚期病患長者在熟悉的居所中,實現在家安寧終老的可能。 

服務內容:身體狀況評估、徵狀處理及用藥指引、傷口、造口護理、護理技巧訓練、復康服務、心靈關懷、實務支援及院車接載等,並與轉介機構保持緊密合作,協助病人在生命晚期獲得在家離世的支援。 

服務對象:年齡 60 歲或以上;晚晴癌症或其他慢性器官衰竭患者;一般預期壽命約 12 個月內。 

聯絡方法:需由醫護人員或社工填寫轉介表格,透過電郵或傳真送交靈實司務道寧養院。 

查詢電話:2706 8502,或由醫護、社工作轉介。 

官方網站:https://hohcshcc.org.hk/jcecc-%E5%AE%89%E5%B1%85%E6%99%9A%E6%99%B4%E7%85%A7%E9%A1%A7%E8%A8%88%E5%8A%83  

善寧會 – 家居紓緩照護服務 

善寧會的「家居紓緩照護服務」是專門為選擇在家寧養的病人而設的家居紓緩治療服務,由具經驗的寧養及紓緩專科護士擔任個案經理,定期到戶探訪。個案經理會在家訪期間為病人及家屬提供醫療指引、晚晴照顧建議及情緒支援,協助家庭在家中穩定地走過病程後期,減少出入醫院的壓力。 

服務內容:家居紓緩評估、症狀及疼痛管理、護理及照顧技巧指導、情緒及靈性支援、晚晴規劃等。 

聯絡方法:致電 2331 7000,或由醫護、社工作轉介。 

官方網站:https://www.hospicecare.org.hk/service-detail.php?id=21&lang=tc  

如何為認知障礙症或癌症末期的長者 規劃居家安寧? 

針對認知障礙症(失智症)末期或癌症末期的長者,需要更細心的規劃居家安寧: 

  • 及早與主診醫生商討:在長者病情尚算穩定時,與主診醫生討論病人的病程預測及風險,確認是否適合轉為以居家為主的照顧模式,同時了解可否轉介至居家寧養治療服務。 
  • 訂立預設照顧計劃:與醫護人員共同討論病人的照顧意願,例如出現心跳驟停時是否接受心肺復甦術(DNAR)等決定,尤其對失智症病人更為重要,因病情惡化後,當事人可能已失去表達意願的能力。 
  • 安排受過訓練的照顧者:失智症或癌症末期病人的行為、情緒及身體狀況變化較大,照顧者宜接受居家寧養機構提供的護理技巧指導。 
  • 確保安全的家居環境:評估家中是否存在引致跌倒的風險,按需要添置護理床、防壓瘡床墊、輪椅等輔助器材,部分機構可提供器材借用服務。 
  • 申請護士定期上門服務:居家安寧護士可定期評估症狀、協助痛症管理,並指導家屬處理緊急狀況。 
  • 善用社工及情緒支援服務:照顧失智症或癌症末期長者的壓力沉重,尋求社工協助可獲得情緒調適、哀傷輔導等支援,避免孤軍作戰。 

面對在家善終選擇,656 專員可以怎樣幫到你? 

晚期病患在香港選擇在家離世或醫院離世,對許多家庭是一個陌生而充滿壓力的決定,但只要掌握正確的知識,事前規劃好在家過世的流程,在家善終可以成為一個有尊嚴、有溫度的選擇。 

現時香港已有多個居家寧養服務機構,提供由護士、社工及醫生組成的專業團隊,支援和陪伴病人及家屬走過這段旅程,照顧者毋須獨自面對這一切。賽馬會656 照顧者好幫「搜」可以幫你從眾多公營、非牟利及私營服務中,篩選出最貼近你家庭需要的資源和服務。面對老人在家過世如何處理的徬徨、或對在家離世的相關程序感到無從入手?歡迎立即 WhatsApp 656 專員,為你免費提供個人化的服務配對,助你迅速聯繫合適的專業機構與解答疑問的支援網絡。 

常見問題 

1. 長者在家裡自然過世,會讓房子變成「凶宅」嗎? 

不會。一般所指的「凶宅」,是涉及他殺、自殺等非自然死亡單位,自然離世並不在此列。長者在家中自然死亡屬正常離世,按中國傳統觀念更是「壽終正寢」,不會令物業在法律或房地產市場被視為凶宅。 

2. 親人在家過世後,需要報警處理嗎? 

未必需要。如果病人在離世前 14 天內曾由同一名註冊醫生診治,醫生其後可確認屬自然死亡並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 18)」,家屬毋須報警,只需按程序辦理死亡登記。只有死因可疑或不符合上述條件,才需通知警方或死因裁判官。 

3. 家屬需要親自清潔遺體嗎?遺體存放在家不能超過 48 小時? 

不一定需要,但有需要時家屬可按意願作簡單清潔。若長者深夜在家過世,殯儀公司或未能即時接送遺體,家屬可在專業人員指導下,替遺體簡單清潔及整理儀容。根據香港法例,遺體須在離世後 48 小時內移送至殮房或殯儀館,家屬須與殯儀公司溝通接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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