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券


院舍券(全名: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於2017年開始推行,現暫時仍是一項試驗計劃,以服務券形式資助合資格的長者,為正在輪候政府資助護理安老宿位的長者提供額外選擇,就如購物時獲發現金券付款,可以自己選擇到哪一間商店購物。 

誰是合資格申請院舍券的長者 

經社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中度缺損,並且正在輪候政府資助的護理安老院宿位的長者。 

合資格的長者會獲社會福利署發信邀請,自行決定是否申請院舍券。 

共同付款模式 

  • 以「能者多付」為原則,長者的負擔能力越低,政府的資助越多。 
  • 共同付款安排分8個級別。 
  • 長者須接受經濟審查,包括入息和資產。 

服務範圍 

  • 住宿於共住的房間; 
  • 每日最少三餐,另加小食; 
  • 基本及特別護理; 
  • 職員全日24小時當值; 
  • 個人照顧服務; 
  • 每星期兩次個人或小組形式的復康運動; 
  • 註冊醫生定期探訪; 
  • 定期的社交康樂活動;及 
  • 洗衣服務 

長者可按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需要額外服務,例如購買額外物理治療或職業治療節數、升級寢室、針灸、中醫治療和按摩服務等。 

用了院舍券便不能再排原先政府資助宿位 

  • 第一次使用院舍券的長者有6個月的試用期。 
  • 在發放院舍券後,該長者將被列作輪候政府宿位的「非活躍」個案。 
  • 若長者在試用期內決定退出試驗計劃,或未有在6個月的試用期內使用院舍券,他/她在輪候冊上的申請狀況會重新列為「活躍」,輪候次序亦會回復到原來位置。 
  • 若長者在試用期後決定繼續使用院舍券,將被視作退出輪候服務的隊伍。 
  • 在試用期內或之後,長者可選擇轉換合適的認可院舍。雖然院舍券容許長者轉換院舍,不過當中須一定的行政上安排,例如搜尋有空缺的認可院舍及長者須再次驗身等,過程可能須等候數星期。

💡選擇小錦囊  

  1. 瀏覽656資源地圖搜尋可使用院舍券的服務點 
  2. 家人和長者可參觀有意選擇的老人院,以獲取詳細服務內容及澄清細節  
  3. 與安老院舍商討服務內容,以切合長者的個人需要 
  4. 應考慮院舍的地點、環境、設備、膳食、工作人員的人手及態度、升級及增值服務的內容和收費,以及起居照顧項目等。 
  5. 有關院舍券及選擇老人院的詳情,可以參考以下短片: 
  • 查詢
    • 聯絡負責的社工或個案經理 
    • 社署院舍照顧服務券辦事處 
      電話:3107 3280 及 3107 3290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公眾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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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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