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老者|長者醫療券新增4大服務 一文看清所有適用服務


香港醫務衞生局在上月17日,擴大了長者醫療券在內地的使用範圍。此外,由上周五(即4月28日)開始,長者醫療券適用範圍進一步擴大多四類服務,長者及護老者可以有更多選擇,據政府估算,將會有近170萬名長者受惠。

衞生署公布,由4月28日開始,長者醫療券的適用範圍擴展至涵蓋四類參與「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畫」的醫療專業人員,即聽力學家、營養師、臨床心理學家和言語治療師所提供的基層醫療服務,以及經他們專業評定後並提供的醫療設備,如助聽器等。政府同時呼籲已註冊的聽力學家、營養師、臨床心理學家和言語治療師向衞生署登記參與醫療券計畫,為長者提供更多私營基層醫療服務選擇。

目前可接受長者使用醫療券的醫護專業人員類別已由10類增加至14類,包括西醫、註冊中醫、牙醫、脊醫、註冊/登記護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放射技師、醫務化驗師、視光師(註冊名冊第I部分)、聽力學家、臨床心理學家、營養師及言語治療師,詳情可以到「長者醫療券計畫」網站查詢。如欲了解已登記醫療服務提供者名單,可按此參閱。

其實政府早在去年《施政報告》已經提出擴大適用範圍,並估算會有近170萬名長者受惠。至於在《施政報告》同時提出的容許夫婦共用醫療券及特定條件下發放多500元醫療券金額計劃,目前政府指正研究細節,亦有望今年內推出。 

何為合資格長者?

年滿65歲並持有香港身份證或入境事務處發出的《豁免登記證明書》的長者,即符合資格領取及使用醫療券支付私營基層醫療服務的費用,但若該長者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現時,每名合資格長者每年可獲發的醫療券金額為2,000港元,而醫療券累積金額上限為8,000港元。長者自符合長者醫療券計劃資格的年度起,他們於當年度可獲發的醫療券金額會於1月1日自動存入他們的醫療券戶口。

此外,尚未使用的醫療券金額均可在隨後年份繼續使用,未使用的醫療券保留年期不限,但於每年1月1日每名合資格長者戶口內所累積的總額,即該年1月1日獲發的醫療券金額加上往年尚未使用的醫療券金額總和,不得超過當時的醫療券累積金額上限。

醫療券不可用於以下服務:

1️⃣ 僱用員工或純粹購買物品,如藥物、眼鏡、海味、個人護理用品、食品或其他醫療用品

2️⃣ 獲政府資助的公共醫療服務(除特別註明外)

3️⃣ 住院服務

4️⃣ 預先繳費的醫療服務

5️⃣ 預先繳費的日間手術程序

6️⃣ 支付尚未登記參加計劃的服務提供者的醫療服務費用

7️⃣ 兌換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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