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護老服務可分為公營及私營兩大類,長者及其家人可因應長者的情況、家庭財政狀況等範疇去選擇所需要的服務。
公營服務(政府及津助機構)
- 中心為本 (如由長者地區中心 / 長者日間中心提供服務)
- 家居為本 (如因應長者情況而 提供家居照顧支援)
- 長者住宿及日間暫託服務
- 亦有其他項目型服務計劃或社署其他支援
- 大部分服務都需要經「安老統一評估」;申請需時、其服務輪候時間不一
短期支援計劃
- 由不同社區組織、社福機構或基金支援
- 就照顧者所需支援而衍生的創新服務
- 為正輪候政府資助服務中提供過渡性支援
- 為有經濟困難對象提供額外短期支援
- 計劃一般有時限,如短期上門服務、陪診、喘息服務等,以協助急需或過渡性的支援服務
- 申請或有指定服務對象、地區或範疇
私營服務(私營機構或社福機構以自負盈虧模式營運)
- 大部分提供與公營相類似的中心為本、家居到户照顧或暫託服務
- 可按需要尋求服務的時間、次數或特定專業服務
- 可協助提供有即時性需要的服務
- 有較多彈性或多元化的服務可選擇
在選擇合適服務前,可以先參考以下貼士:
- 家人需要與長者一起選擇和商討,尊重他們的意願。
- 最重要的是依據長者本身的需要,決定安排多大程度的護理和照顧,例如未能居於家中而要持續接受醫療、護理、復康等,建議選擇護養院,可提供深度護理服務;但若有一定的自理能力,可選擇送飯、陪診、個人護理等到戶為本服務,支援長者居家安老。
如何為長者申請政府服務:
- 年滿60歲的長者,須先通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符合資格就可申請及輪候政府資助的照顧長者服務。
服務包括:
- 安排長者入住安老院舍,如護理安老院、護養院;
- 若長者的情況適合在家照顧的話,可安排到家中附近的日間護理中心;或者留在家中接受上門的個人照顧服務,例如送飯、陪診、洗澡、做運動等等,包括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
- 申請服務和接受評估並不需收費。政府服務收費相對便宜,但輪候服務的時間相當長,建議盡早申請服務。
- 統一評估的有效期為12個月,評估結果如在獲得服務前逾期,長者需要重新接受評估。能否申請到獲配對的服務,以最新的評估結果為準。
- 申請途徑如下:
- 住在家中的長者:聯絡長者居所區內的長者鄰舍中心/長者地區中心
- 留院中的長者 :聯絡駐醫院的醫務社工協助申請
- 在院舍的長者:聯絡區內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日間中心
什麼情況適合申請日間中心服務?
- 長者日漸體弱,但願意到中心參加群體活動,維持或改善體能及活動能力
- 長者行動不便,但希望在家安老
- 家人需要工作,希望能讓長者白天到中心託管;
- 照顧者的壓力不少,希望有人分擔照顧工作,每星期有幾天可以抽空處理其他事情
- 其他情況如以老護老的家庭、照顧者因事未能照顧長者等等
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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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服務
什麼情況適合申請上門照顧服務?
- 長者如果體力不足,覺得在自理及處理家務上十分吃力,需要別人協助保持個人及家居衛生
- 家中沒有人可以分擔家務和煮飯
- 長者行動不便,但希望在家安老
- 長者日漸體弱,而且未能適應到中心參加活動
- 照顧者的壓力雖不算大,但仍需要有人分擔一下繁瑣工作,可以稍稍休息
- 其他情況如獨居長者、以老護老的家庭、照顧者因事未能照顧長者等等
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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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康服務
當患者出院回到社區後,可因應自己的需要及財政狀況選擇不同的復康服務,儘快接受復康訓練,例如物理治療、言語治療等,目的是希望患者可恢復身體機能及提升自我照顧能力。
- 經醫生轉介
- 出院前,患者及家人緊記與醫護人員商討出院後的復康安排,公營服務須經醫管局醫生轉介,例如日間社區康復中心、老人科日間醫院等。
- 按現行香港法例,無論病人想接受公營或私營的物理治療、職業治療服務,必須有香港註冊西醫(普通科、專科)的轉介。
2. 善用醫療券 / 社區照顧券
- 通過社署的安老服務統一評估後,長者輪候政府資助服務期間,社署會向合資格的長者發邀請信,邀請長者申請「社區券」(須經社署經濟審查),與政府以「共同付款」的方式購買合適的服務,有助減輕家庭的財政壓力。
- 如私營執業的物理治療師、 職業治療師已參加長者醫療券計劃,65歲或以上的本港居民可使用醫療券接受這些治療師提供的復康服務。
3.選擇復康服務
- 除了考慮經濟狀況,家人亦應了解長者的意願,保持耐性向長者說明復康運動的重要性。
- 如長者情況不適合外出,可先考慮上門復康服務,免除舟車勞動;待情況穩定下來,再鼓勵長者外出到中心參加復康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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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院舍服務
什麼情況適合申請入住院舍?
- 長者日漸體弱,需要更多和更深入的護理照顧
- 家中沒有人可以照顧長者的起居飲食和日常護理
- 家中環境不適宜照顧行動不便的長者,或難以作防跌或輪椅通道的改裝
- 政府資助服務收費相對便宜,但輪候時間較長,建議盡早申請。
(根據社署2022年5月的統計數據,輪候資助護理安老及護養院宿位的時間平均為14及23個月,但須留意各區的輪候情況都不同。)
「護理安老院」的入住長者一般為:
- 在「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被評為中度缺損而未能自我照顧起居,需要有限度的護理照顧
- 可利用步行輔助器或輪椅走動
「護養院」的入住長者一般為:
- 在「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被評為嚴重缺損,健康情況穩定,仍需要定時的基本醫療和護理照顧,但暫無需要入住療養院
- 身體長期殘疾,行動時需要協助
「療養院」的入住人士一般為:
- 患有慢性疾病、末期疾病或嚴重傷殘的長者/殘疾人士
- 未能在社區接受適切的照顧,需要在醫院環境接受長期和高度的醫療護理
- 入住療養院一般是經醫院轉介
- 如想了解更多,請向駐醫院的醫務社工或醫護人員查詢
選擇院舍小貼士:
- 如選擇居住院舍,家人和長者最好是親身參觀多走幾間作比較,可看到不同的照顧情況。
- 需要考慮的範疇:院舍內的環境 、院舍類型、地點 、價錢、膳食服務 、院舍工作人員(例如是否有足夠人手,包括社工、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工作人員對長者是否友善及關懷等)、醫療服務和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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