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擔照顧開支


隨著長者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需要購買營養食品、增添輔助器材、聘請外傭照顧、支付院舍費用、醫藥費等,照顧者需承受沉重的經濟負擔。除了由照顧者支付以上費用外,長者亦可盡自己能力協助照顧者分擔日後生活的開支,雙方共同制定照顧預算案。

强積金

強積金的目的是協助在職人士為退休生活儲蓄,然而提取強積金卻有年齡規限。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你只有在年滿65歲時才可以提取強積金。不過,在以下情況你可以申請提前提取強積金。

  • 年滿60歲並提早退休
  • 永久地離開香港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罹患末期疾病
  • 你必須只在一個強積金計劃內結餘不超過5,000元,且沒有結餘在其他強積金計劃內,而提出申索的日期與你最近的供款日相距至少12個月
  • 你已經離世(累算權益將成為成員遺產的一部分,可由遺產代理人申索)

選擇提取強積金

年滿65歲或提早於60歲退休的長者可按自己的需要,一筆過提取全部強積金,或者分期提取強積金。除了應付日常生活費外,也可考慮做定期存款,或作適合自己風險承受能力及目標回報的投資。強積金亦是退休資產的一部分,須一併考慮其他的退休儲備,以作出更周全的退休安排及日後的照顧規劃。

逆按揭

香港寸金尺土,樓房向來具有一定的投資價值。市場上有逆按揭貸款,未嘗不是退休人士及長者可考慮作為獲得穩定收入,又不須出售自住物業的途徑。

逆按揭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按證公司」)推出,又稱「安老按揭計劃」 ,是由銀行提供的抵押貸款安排,貸款抵押品就是你的物業。逆按揭計劃可視作為一種退休理財的工具,你可以用你的物業抵押給銀行,換取銀行的貸款。

  • 可選擇於一個固定年期或終身每月領取貸款金額(每月年金),為你帶來穩定的收入。
  • 有別於一般的物業按揭貸款,毋須擔心能否按時還款的問題及能否一直居於已抵押物業直至終老的問題。

了解更多:安老按揭計劃 – 按證公司

即期年金

年金是一種長期保險產品,可以幫助長者把資金轉化為長期穩定現金收入,讓其有紀律地使用退休積蓄以應對長壽帶來的財務風險,在退休理財計劃中可起到重要作用。

即期年金:即一筆過繳付保費後,隨即開始領取年金收入,較適合退休人士,因為退休人士一般擁有資金,但卻沒有收入。他們可以考慮以部分儲蓄購買即期年金,隨即獲取長期穩定年金收入,幫補日常生活支出。

  • 購買年金只須一次過手續,之後不用特別花時間管理,可說是一個既簡單又安心的退休財務安排。這點對長者晚年的生活尤其重要,尤其是一些不擅理財的長者。

香港年金計劃

香港於2018年7月推出首隻公營年金計劃—香港年金計劃,亦是一種保險產品,計劃為60歲或以上長者而設,參加者需要一筆過繳付保費,以換取其後每月獲發一筆保證和固定的年金收入,直至百年歸老。

  • 香港年金計劃由香港年金有限公司承保,該公司是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機構。
  • 人口
  • 現時市面上大部分年金產品則設有一個固定年期,例如20年。香港年金計劃可以為投保人帶來穩定的退休收入,達到自製長糧的效果。香港年金計劃保證投保人至少可以領取相當於已繳保費105%的年金收入。
  • 入場門檻為$50,000,最高可以投保$500萬。
  • 不同年歲的長者參加計劃,每月所得的保證年金收入就會不同。參加者的年紀愈大,所得到的每月保證年金收入就愈高,到達已繳保費105%所需的時間就會較短。

香港年金計劃會否計入長者資產及入息限額?
如已經領取或考慮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就必先了解投保金額及每月保證年金收入如何計算在有關津貼的資產及入息審查。

資產X 一筆過繳交的保費
X 保單內的保證現金價值
✓ 退保時獲發的退保價值(如有)
入息✓ 每月年金收入

稅項扣除

符合資格的護老者可就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開支享用稅項扣除,以減輕稅務負擔。請注意:同一受養人的稅項扣除不能由多人攤分,所以兄弟姊妹間要先共識由誰人申請。

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

如照顧者或同住配偶在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你可就每名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獲享免税額。要申請免税額資格,必須符合以下三大條件:

  • 通常在香港居住;
  • 年齡已滿55歲,或有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及
  • 至少連續6 個月與你同住而無須付出十足費用;或你/你配偶每年付出不少於$12,000的金錢用以供養

如果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課稅年度內全年連續與你同住而並無付出十足費用,你亦可享有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額外免税額。

(每名計算)2023/2024年度及其後*
最高免稅額
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
• 年齡為 60 歲或以上,或有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
• 年齡為 55 歲或以上,但未滿 60 歲的

每名$50,000
每名$25,000
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額外免税額
• 年齡為 60 歲或以上,或有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
• 年齡為 55 歲或以上,但未滿 60 歲的

每名$50,000
每名$25,000
*將因應政府宣傳的的税務措施而有所變更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

如照顧者或其配偶支付你們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院舍的開支,你便可就有關開支申索税項扣除。

該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必須是你或你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必須已滿60歲;或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請津貼。
  • 在院舍接受住宿照顧。
  • 該開支必須由你或你配偶在有關課税年度內支付(扣除由任何人士或機構付還的數額)。
  • 有關院舍必須是在香港境內,並持有社會福利署根據《安老院條例》或《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發出的牌照或豁免證明書;又或是根據《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128條獲豁免發牌的附表護養院。
  • 在一課税年度,就每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作出的扣除,只能給予一名申索人。

可容許扣除額

可扣除額是在有關課税年度實際繳付予院舍的住宿照顧開支。每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容許扣除額上限以每年的指明款項為準,指明的扣除額上限適用於在該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年屆60歲的課税年度。

可獲扣除的款額只包括提供照顧的費用(例如住宿、飲食、護理及雜項開支)。醫藥費、由院舍代支付並獲得付還的私人費用(例如一些按個別人士的需要而支付的費用),均不獲扣除。

每年扣除上限的指明款項 

課税年度扣除上限的指明款項($)
2023/2024年度及其後*100,000
*將因應政府宣傳的的税務措施而有所變更。

請注意:長者住宿照顧開支須在給予免税額之前扣除,你不能同時申索扣除長者住宿照顧開支及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

例子
假設你並非以標準税率方式計算税款。以2023/24年度為例,在你為已年滿60歲的父親支付了他住宿院舍的費用$60,000。你可選擇申請扣除長者住宿照顧開支($60,000)或申索供養父母免税額($50,000)。明顯地,選擇前者會對你較為有利。

申索扣除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申索扣除可在個別人士報税表(BIR60)第11.4部內提出。如沒有在個別人士報税表內提出,在交報税表後才提出申索,仍可填寫並交回IR6071表格,請注意:此申索須在有關課税年度結束後的6年內提出。

提交報税表時不用提交證明文件,但切須保存有關文件(例如由院舍發出的收據),以備税務局查核。

算 薪 俸 税

資料來源:


這篇文章能令你獲得實用的照顧知識嗎?
這篇文章的內容簡單易明嗎?

你或者有興趣